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LED显示屏采购、安装及其伴随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9日
一、根据招投标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LED显示屏采购、安装及其伴随服务现对外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企业前来报名参加投标。
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
⑴项目名称: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LED显示屏采购、安装及其伴随服务
⑵交货或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⑶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⑷采购内容: LED全套显示屏设备的供货(含货物包装、运输及其保险)安装布置就位、检测验收、集成调试、培训、试运行直至验收合格,质保期内负责提供设备运行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等伴随服务,还包括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维修保养等,具体采购内容详见《货物需求》。
⑸资金来源:自筹
⑹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
三、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 1个标段,采购内容如下:
标段编号 |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单价 |
1 | LED全套显示屏设备的供货(含货物包装、运输及其保险)安装布置就位、检测验收、集成调试、培训、试运行直至验收合格,质保期内负责提供设备运行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等伴随服务,还包括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维修保养等,具体采购内容详见《货物需求》。 | 1400元/㎡ |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⑴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⑶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⑷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与本招标项目相对应产品的经营资格及供货、售后维修保养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⑸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⑹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专业技术能力;
⑺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使用该采购项目软硬件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一律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⑻凡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⑼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⑽投标申请人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的各项条件;
⑾、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⑿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2400.00 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的方式缴纳,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注:开标时,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收据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书。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各投标人于2020年11月4日18时前到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行政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进行评定;报名时不进行报名资料的任何审查,由意向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投标资格。
八、联系方式
⑴招标人: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丰区金丰南大街8号
联系人:姜春来
联系电话:18761245387
⑵招标代理: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丰高新技术区五一路5号希望小镇1号楼
联系人:邹海君
联系电话: 0515-83839668、13921826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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