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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大丰区社保卡服务中心硬件采购项目)

来源: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7日

招标公告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招标,诚邀合格的企业前来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丰区社保卡服务中心硬件采购项目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资金来源:自筹

(4)供货时间要求:20日历天,投标申请人须在承诺期限内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并经验收合格。

(5)质量要求: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采购内容:大丰区社保卡服务中心硬件采购。

三、招标内容如下:

编号

项目名称

最高投标限价

1

大丰区社保卡服务中心硬件采购项目

4.27万元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2)投标申请人须具有2016年1月1日以来类似的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时必须提供合同原件和中标通知书原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的方式缴至投标保证金帐户上,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六、投标保证金交纳帐户信息

形式:电汇

收款单位: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常新支行

帐号:3209820541010088666664

注:开标时,投标申请人将投标保证金收据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申请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书。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各投标申请人于2018年12月21日18时前到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

八、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 0515-83928857

地  址:大丰区金丰南大街8号

2、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邹海君                     

联系电话:0515-83839668

地  址:大丰高新技术区五一路5号,希望小镇1#楼

2018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