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农合行:在苏北率先推出农户住房贷款业务
来源:发布时间:2008年04月25日
为满足新农村建设中普遍存在的农民购建房信贷资金需求,大丰农合行充分发挥金融资源优势,不断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在苏北地区率先推出了农户住房贷款业务。使农民能够腾出更多的资金用于发展产业,扩大生产,增加收入,深受农民欢迎。到目前,该行已审批发放农户住房贷款41笔、197万元。
与城镇居民住房按揭贷款不同,该行推出的农民住房贷款实际上是保证担保贷款,是传统“三农”贷款的拓展与延伸。农户住房贷款同一般农户贷款相比,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对象确定,明确贷款对象是辖区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村镇农户;二是条件适中,明确是22周岁以上、年龄加借款期限小于或等于60周岁;三是期限合理,为1至5年(含5年),到期收回;四是还款灵活,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一次性还本付息;一年以上的,采取按年还本结息,还本付息时间为每年11月20日;五是担保特定,针对宅基地不许转让的限制,该行要求借款人提供新建房屋近邻为其担保,有效降低风险。六是利率优惠,农户住房贷款的利率比同档中长期贷款下浮幅度达2.64-2.76个百分点。
推广农户住房贷款,既是贯彻落实国家“多予、少取、放活”支农政策的重要举措,也是该行在新时期支持“三农”的具体体现,有助于拓宽农村消费贷款领域,形成新的盈利增长点。其意义深远。该行将积极利用村组干部力量,进一步加大宣传推广,全面提升服务水平,把这项地方政府欢迎、农民群众满意、合作银行加快发展,三方受益、多方共赢的实事做好,好事做实。
(办公室 高金泉 沈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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