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丰区社会保障卡制卡机耗材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7日
关于大丰区社会保障卡制卡机耗材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招标,诚邀合格的企业前来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丰区社会保障卡制卡机耗材采购项目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资金来源:自筹
(4)供货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并经验收合格。
(5)质量要求:本次招标内容符合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社会保障卡制卡机耗材需求。
(6)采购内容:为大丰区社会保障卡制卡机耗材采购项目、耗材供应、现场勘察、安装调试使用,还包括提供各项资料、售前售后服务维修等伴随服务。
三、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 标段编号 | 项目名称 | 最高投标限价 |
| 1 | 大丰区社会保障卡制卡机耗材采购项目 | 9.84万元 |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与本招标项目相对应的经营资格及供货、售后维修保养能力的独立法人(且企业最新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若以其他货币形式注册的,折合人民币不得少于50万元,以2016年12月31日前企业工商注册登记信息为准);
(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支票或银行汇票或电汇的方式缴至投标保证金帐户上,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六、投标保证金交纳帐户信息
形式:转账支票或银行汇票或电汇
收款单位: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常新支行
帐号:3209820541010088666664
注:开标时,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收据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书。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各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6月13日18时前到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
1、招标人: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杨
联系电话:0515-83928857
地 址:大丰区金丰南大街8号
2、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 敏
联系电话:0515-83839668
地 址:大丰高新技术区五一路5号希望小镇1#楼
2017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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