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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个人住房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客户问答

来源:发布时间:2026年10月10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支持城乡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减轻新购买首套住房家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息负担,根据《关于实施居民购房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财金〔2026〕95号)相关规定,我行自2026年10月1日起为符合政策要求的客户提供个人住房贷款贴息服务。现将客户常见问题解答如下:

    一、哪些客户可以享受本次贴息政策?

    答: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享受财政贴息政策支持:

    (一)使用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不包括使用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置换存量贷款;

    (二)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

    (三)所购住房价格在150万元以下(含150万元)。

    “首套住房”的认定按照现行政策执行,既包括新房也包括二手房。

    对于使用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和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相关群体,国家已有相关政策支持,此次不叠加享受政策支持。

    二、贴息政策何时实施?

    答:按照《通知》要求,政策自2026年10月1日起实施,实施期限暂定1年,即2026年10月1日至2027年9月30日期间新发放符合条件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可享受贴息政策支持。

    三、贴息标准是什么?

    答:按照《通知》要求,财政部门按照贷款本金给予年化1个百分点、期限不超过5年的贴息支持,单户可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上限为100万元。贷款规模不超过100万元(含)按实际贷款规模计算贴息,超过100万元的按照100万元上限计算贴息。

    示例1:您的房贷利率为3.1%且符合贴息条件,在贴息期间贷款将按照年化利率2.1%计算利息。

    示例2:您的房贷规模为125万元且符合贴息条件,则可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上限为100万元。

    四、我需要主动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贴息吗?

    答:本行全面落实“免申即享”,无需您单独申请,在您签署借款合同时,以书面方式告知贴息比例、贴息期限、贴息额度等要素以及套取骗取贴息的责任后果;按月收息时,自动为您扣除对应贴息金额。

    五、如何查询贴息享受情况?

答:我行将通过手机短信、手机银行APP消息等方式主动告知您国家政策享受情况。目前,我行正在开发系统,后续您可通过相关渠道查询贴息信息。

    六、本次贴息是否需要额外收取费用?

    在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贴息业务过程中,我行不会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人员代为办理,也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客户谨防各种形式诈骗,保障财产和信息安全。

如您有任何疑问,可通过联系贷款经办机构或致电0515-86669666客服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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