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关联交易情况的信息披露报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8日
特别提示:本行《关于光明食品集团上海海丰农场有限公司等企业客户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101号)的相关管理要求,现将本行与安道麦辉丰(江苏)有限公司授信业务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安道麦辉丰(江苏)有限公司向本行申请授信15000万元,其中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担保方式为信用;敞口银行承兑汇票5000万元(20%保证金),敞口部分担保方式为信用;全额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5000万元,授信用途为购化工原料等,授信期限至2027年1月10日,支付方式和利率按本行规定执行。
本次授信后,安道麦辉丰(江苏)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本行集团授信47200万元,占本行2023年末资本净额的8.12%。
二、安道麦辉丰(江苏)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安道麦辉丰(江苏)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6月11日,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王港闸南首,法定代表人刘建华,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主要股东为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9%)。经营范围:农药(除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除农药、危险化学品)等。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农药生产;一般项目:生物农药技术研发;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等。与本行关联关系:公司股东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行股权比例5.69%,是本行主要股东。
三、定价政策
本行与安道麦辉丰(江苏)有限公司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次本行对安道麦辉丰(江苏)有限公司综合授信15000万元,占本行2023年末资本净额的2.58%。
五、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及董事会决议
该授信议案已经本行第四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出席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的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决策程序合规、合法。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行独立董事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关联交易存在必要性,定价符合市场惯例,不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行章程的规定,符合本行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报告。
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8日